2241
阅读量
沈阳市2021年教师资格证(申请表)补换发通知
发布时间:2021-11-12 10:56:22     来源:时刻未来
教师资格证报名、考试、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
请选择
获取验证
立即预约

“沈阳市2021年教师资格证(申请表)补换发通知”已整理,更多教师资格证相关备考资料及资讯请及时关注本网站。

为规范教师资格证书(申请表)补发、换发工作,保障教师资格证书持有人的合法权益,维护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,依照《〈教师资格条例〉实施办法》和《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》等有关条款,现就有关事宜安排如下:

一、根据《<教师资格条例>实施办法》第二十四条,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者损毁影响使用的,由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报告,申请补发。

二、教师资格证书(申请表)补换发

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人员,因不慎遗失,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补办申请的,属于教师资格证书(申请表)的补办。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,因证书污损、毁损、发现错字、缺章等影响使用的,属于教师资格证书(申请表)的换发。

三、所需材料

1.填写《教师资格证书补换发申请表》一式两份(见附件1)。

2.补换教师资格证书需提交本人档案中存放的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或《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》原件和复印件。补换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,并填写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(补)》(见附件2),申请表请双面打印,需粘贴近期免冠证件照。

3.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片1张。

4.身份证原件(身份证号码、姓名等信息变更的,需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机构出具证明)。

四、补换发时间及地点

1.上交材料时间:2021年11月18---22日

上午9:00-11:30,下午13:00-16:30,过期将不予办理。

2.地点

认定机构名称

补换发现场详细地址

联系方式

沈阳市教育局

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(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0号E6窗口)

024-22891680

024-83963710(现场确认期间)

和平区教育局

和平区教育研究中心 (和平区砂山街37号,砂山体育场北侧,原和平会馆)

024- 88711201

沈河区教育局

沈河区翰林路城南巷6号

024-31292205 (现场确认期间)024-24123719 (其他时间)

铁西区教育局

铁西区保工南街112号 (铁西区教育研究中心)

024-85856160

皇姑区教育局

皇姑区昆山中路55号

024-86847393

大东区教育局

沈阳市大东区教育局 (大东区工农路32号)

024-88502040

浑南区教育局

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5号楼最西侧(浑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大厅)

024-24828903

于洪区教育局

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8-3号

(于洪区教育局)

024-25347099

沈北新区

教育局

沈北新区教育局北楼二楼办事大厅 (沈北新区金星街24号)

024-89861042

苏家屯区

教育局

苏家屯区南沙柳路18号 苏家屯区教育局 233

15242003828

辽中区教育局

沈阳市辽中区教育局人事科

(沈阳市辽中区北一路97号)

024-87882696

新民市教育局

新民市教育局207室

(新民市新华路35号)

024-87503248

法库县教育局

法库县法库镇兴法东路 政务服务中心C区六楼 (606室)

024-87105513

康平县教育局

康平县教育局人事科 (408室)

024-87338030

点击查看>>>

附件1:《教师资格证书补换发申请表》.docx

附件2: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(补)》.docx

2021年11月4日

原标题:沈阳市2021年教师资格证(申请表)补换发通知

小编整理了沈阳市2021年教师资格证(申请表)补换发通知”,希望对考生了解教师资格证相关信息有所帮助。

免责说明:因考试政策、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,以上内容为时刻未来编辑搜集整理,仅供参考。如涉及版权问题,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。
编辑推荐
编辑: